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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住建部、财政部、央行等三部门发文,涉及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等内容。这些内容,沈阳多数已提前实施。
在推行异地贷款方面,沈阳在全国范围内属先行者。早在2008年,就正式启动了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铁岭、阜新七城市市民来沈购房办理个人公积金贷款的业务。
近年,沈阳市住房公积金部门作出了上调贷款额度,缩短缴存周期,延长贷款年限等改革措施,担保费用也曾于今年下调,并在未来取消。
随着异地贷款业务不断推进,目前,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将异地贷款业务的范围,扩充至全辽宁省。也就是说外地缴存公积金可以在沈阳贷款买房,沈阳公积金也可在外地贷款买房。
三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而早在2012年,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周期,已经由一年缩短至半年。
此外,近年沈阳住房公积金还通过上调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的举措,逐渐放宽公积金贷款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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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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