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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条款就是人身保险合同中关于受益人的指定、资格、顺序、变更以及受益人权利等内容的具体规定。
  受益人也叫保险金受领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直接向保险人行使赔偿请求权的人。一般而言,受益人仅指死亡保险中在被保险人死亡时领取保险金的当事人。受益人的构成要件是:第一,受益人是有资格享受保险合同利益的人,但他不负交纳保费的义务,保险人不得向受益人迫索保险费。受益人与保险人的法律关系只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才发生。第二,受益人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的。在未发生保单转让的情况下,保单所有人一般为投保人。《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受益人的产生一般是通过指定方式,即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如《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若保险合同未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就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保险公司应将保险金给付给被保险人的遗产继承人。
  受益人可分为两类,即不可撤销受益人和可撤销受益人。对于前者,保单所有人只有在不可撤销受益人同意时才可以更换受益人。对于后者,保单所有人可以中途变换受益人或撤销受益人的收益权而无须经受益人同意。也就是说,可撤销受益人对死亡保险金只具有一种或有权利,这种权利能否实现并无保证。
当发生下列情形时,会产生受益人的变更:(1)受益人声明放弃收益权;(2)保单所有人出于某种考虑,主动变更受益人;(3)原受益人已死亡,需指定新的受益人。《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需注意的是,受益人自己的行为也可能导致收益权的丧失。我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收益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保险受益人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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