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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职工个人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计算依据。聊城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28日发布消息,自2014年4月1日起,在去年缴费基数的基础上增加10%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2342元,上限为11710元)。
据了解,由于我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至今没有公布,自2014年4月起我市的社会保险费一直没有收缴,已严重影响了全市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进度,给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带来巨大压力。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发放工作,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自2014年4月1日起,在去年缴费基数的基础上增加10%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2342元,上限为11710元),开展社会保险费审核认定及征缴工作。待我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公布后,如有较大差距再予调整。
201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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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缴费基数 缴费 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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