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赣州市将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

2015年起,赣州18个县(市、区)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当年新农合参合农民均为当年度保障对象。这是12月16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的。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上,对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一项特惠政策。其保费按照不增加农民个人缴费负担的精神,全部由新农合基金承担。
2013年新农合大病保险在于都试点,2014年在于都、会昌、宁都、安远、全南、定南、寻乌、章贡区(含赣州经开区)等地实施。2014年我市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标准为:保险年度内参合患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扣除新农合累计补偿金额后,个人自付超过15000元的部分。2014年至今,我市共有3068人得到补偿,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金额达2126.38万元。2015年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22.5元/人,大病保险年封顶线为25万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新农合 大病保险 保险
上一篇:赣州吉安医保卡可互刷省内首次实行医疗保险区域一体化
下一篇:巧用医保治疗肛肠病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