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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话你知

清远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话你知(三)问:清远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是多少?答:参保人在清远市内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900元。异地住院的,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900元,三级医院1200元。问:清远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支付比例有多高?答:城镇职工住院(含门诊特定病种)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实际支付5.5万元以内的,支付比例如下:市内就医的,在职职工基金支付87%,个人自付13%;退休职工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市外就医的,在职职工基金支付67%,个人自付33%;退休职工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问:清远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否有最高支付限额?答: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年度实际最高支付限额60万元(含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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