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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取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制度

市社保局居民医保科相关负责人称,按照《海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实施办法》规定,从2015年1月1日实行省级统筹之日起,取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制度,参保人不再享受普通门诊就诊报销待遇,全面提高统筹基金支付门诊特殊疾病待遇标准。 该负责人称,目前海口有100多家定点协议资质的普通门诊点,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内。他们已经电话通知相关负责人,要求他们张贴相关公告,将相关政策告知市民。不过该负责人称,患有慢性病和特殊病的市民持城镇居民医保卡在普通门诊就诊依然可以享受报销待遇,例如高血压、糖尿病、尿毒症、精神分裂症、关节炎等17个规定的病种,下一步可能还会进一步扩大慢性病和特殊病病种范围。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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