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2015年韶关市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根据《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和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粤人社函【2014】2789号),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不含个体和灵活就业人员)调整为15%;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含个体和灵活就业人员)统一至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2408元。
为做好缴费基数调整涉及的社保费辅助申报系统改造,征管系统社保费模块参数设置等各项工作,确保2015年社保费准确申报征收,2015年1月1日起我局暂停前台社保费各项业务办理,同时暂停企业社保费网报业务,恢复办理业务时间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意外烧伤今年起保险也能赔
下一篇:绍兴中院《关于审理涉及机动车保险领域民商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