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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6月1日起施行

我市对社会医疗保险政策进行了新的调整:现行综保与住保整合为一个险种两个层次、用人单位及参保人个人缴费比例提高、增加了生育保险待遇等多个方面内容。
据了解,我市自1999年3月1日实施《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以来,参保范围不断扩大到全民,但由于我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按不同制度解决不同人群的方式逐步推开的,一定程度上存在不同制度相互分割的缺陷、部分政策不能有效衔接、基金超支等问题,我市昨日下发了《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山市补充医疗保险办法》通知。此次调整后的“新政”将于2010年6月1日起施行,2010年7月1日起全市参保人开始享受调整后的新待遇。
现存医保体系有待完善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我市目前医保体系由综合医保和住院医保组成,其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省属和市属公有企业职工,目前共有参保人2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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