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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读者李娜来电问:我的劳动合同已到期,我所在单位和我本人已按照规定缴纳了2年的失业保险费。

请问:我可以领取多长时间的失业保险金?

编辑回复:对李娜来电所问,编辑请长沙市司法局1600148法律咨询专线李律师解答如下: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由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而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其中,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根据上述规定来看,李娜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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