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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为3772的网民留言反映:我2001年参加工作,曾在两家公司工作过都交了,今年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合同。请问我这情况怎样领取失业金,可以领多少个月?市人力资源和回复:您好,现根据政策回复如下:根据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根据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待遇。根据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累计缴费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14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6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可在14个月的基础上增加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请本人带缴费手册来南昌市失业保险处基金征缴科合并计算。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失业保险 失业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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