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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地税局社保费征收管理局、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7月26日发布通知,对哈尔滨市2010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
据悉,哈尔滨市统计局近日公布数据,2009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9261元。根据,2010年参保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将按2009年在岗职工社平工资核定,执行时间从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
据介绍,新标准按上年度哈尔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即每人每月最低缴费基数为1463.05元。职工实际工资高于1463.05元的,按实际工资缴纳失业保险费。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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