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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下调4项保险费率 参保人员社保待遇不变

2009年02月02日11:19 石莉芳 昨日起,成都开始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生育保险费率、综合保险费率等四项保险费率。本次社会保险费率下调执行期限为2月1日至12月31日,下调期间参保人社会保险待遇不变。本次新政生效后,将为企业减压2.41亿元,惠及551.74万名企业职工。
春节前,成都下发,决定再度下调包含失业保险在内的四项保险费率。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2%下调为1.5%;对受当前经济形势影响的企业,在停产、歇业期间,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仍按的规定执行。工伤保险平均缴费费率由0.82%下调为0.57%,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0.6%下调为0.3%。对成都市今年新开工的建筑施工企业,综合保险缴费费率由4%下调为3.5%,其他企业综合保险缴费费率仍按规定执行。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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