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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7月起实施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济南市法制办6月28日联合对外宣布,自7月1日开始,济南市将实施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范围进一步明确,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效率进一步提升,而对骗提公积金的个人及阻止公积金贷款的房企处罚也更加明确。新的规定,所有单位应为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单位使用的农民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等缴纳住房公积金。
今年,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扩面 的重点是进城务工人员和劳务派遣工。为提高公积金贷款审批发放效率,管理办法还对贷款的15个工作日时限进行了分解,即受委托银行5个工作日内报件,公积金中心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拨款,受委托银行5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到位。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侃说,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正常的公积金贷款流程10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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