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我省加快建设城镇养老服务设施

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通知,要求推进全省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并明确规定: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于2015年6月底前完成《城镇养老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15—2020年)》的编制。
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限期通过资源整合、购置、租赁、腾退、置换等方式,配置相应面积并符合建设使用标准的养老服务配套设施。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养老
上一篇:养老产业的城镇化机遇
下一篇:青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转移接续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