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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扎营片区拆迁政策不会有变化 安置房可分期付款或租住

针对本报16日C4—C5版报道《官扎营片区两年没拆完 火车站北广场建设延期》,相关部门作出回应。18日,天桥区旧城改造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官扎营片区的拆迁政策不会改变,但考虑到该片区一些低收入住户一时难以补齐安置房差价款,他们可先入住安置房,采用分期付款或者租住的方式补齐。 这位负责人说,该片区大约5000户已经搬走了,剩下的只有100多户,对先搬和后搬的住户,不可能执行两个拆迁政策。因此,一些没搬住户超出政策外的诉求,政府部门难以满足。济南市建委征收管理处已经对个别至今没签协议的住户做出裁决,确定其诉求不合理。
“但是,考虑到有些至今没搬的住户确实存在经济困难,在补齐安置房差价款时,可以执行有差别的政策。”天桥区旧城改造指挥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2010年《关于解决棚户区改造低收入家庭差价款缴纳问题的意见》,低收入家庭按照家庭收入状况,分为甲、乙、丙三类,甲类为低保户,乙类是低收入家庭,丙类是除甲、乙两类外的低收入家庭。他们可以分期缴纳差价款: 经审核确认为甲类低收入家庭的申请人,首付差价款额度不低于总差价款的20%,3年内应结清差价款;乙类低收入家庭的申请人,首付差价款额度不低于总差价款的40%,3年内应结清差价款;丙类低收入家庭的申请人且总差价款额度超过10万元的,首付差价款额度不低于总差价款的60%,3年内结清差价款;总差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结清差价款。 选择分期缴纳方式的申请人缴纳首付差价款后,办理入住手续,在约定期限内结清差价款的,可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属于甲、乙两类低收入家庭的申请人,还可以申请租住房屋。”天桥区旧城改造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说,申请人在未结清差价款前,可就拆迁协议中差价款对应的安置房建筑面积部分,月租金2.36元/平方米,租住期间,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人在3年内可按原拆迁协议的约定缴纳差价款,结清全部租金,取得房屋全部产权。 天桥区旧城改造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搬走的约5000余户,盼望着安置房尽快建成。因为孩子上学不方便,有的年轻人还等着结婚。“所以,工作人员将继续对没搬走的住户做工作,争取尽快完成拆迁,进行安置房建设。希望住户能够理解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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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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