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埇桥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将不断促进农村居民增强抵御疾病的能力,减轻农村居民医疗费用,有效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逐步建立该区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统海参加启动大会并宣读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埇桥区为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区的批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为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统筹城乡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医疗体制改革的主要组成部分。2002年,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我省自2003年开始在肥西等10个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到2006年增加到30个县。2006年,在省政府和省卫生厅的关心支持下,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