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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承包、租赁企业职工在工伤保险方面有什么规定?

1988年,劳动人事部转发的四川省劳动人事厅等三部门《关于国营企业实行承包租赁以后保障职工保险福利待遇的意见》中指出,承包、租赁企业的承租人,必须把执行国家的劳动保险纳入承包、租赁合同,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职工伤残、死亡待遇,特别是因工负伤和患职业病的待遇,不准随意降低标准甚至取消。
  医疗终结的含义是什么?
  医疗终结的含义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师对病人或伤残者诊断治疗全过程的结束,包括病情检查、确诊、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医疗措施的结束。医疗终结是确定病情痊愈或者伤残的依据。职工因病或因工伤残医疗终结,必须经指定的医疗机构认定。
为了妥善处理职工因病、因工伤残的医疗期,有利生产和治疗,使劳动鉴定工作正常开展,有的地区结合实践制定了具体的医疗终结鉴定标准,对医疗终结时间、医疗终结标准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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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职工 工伤保险 工伤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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