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收获期农作物意外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和意外保险期限

收获期农作物意外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和意外保险期限
  (一)意外保险责任
  1.单项蚤任
  单项责任即只承保火灾意外保险项责任。如稻麦场火灾意外保险、烤烟火灾意外保险等,意外保险人承保农产品从进入场院起(烤烟从进入炕房起)到交售入库止发生火灾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意外保险事故时为减少损失而进行施救、整理、保护所支付的费用。
  2.混合责任
  意外保险人除承保火灾责任以外,还同时承保农产品在加工期遭受洪水、雹灾、暴风雨、龙卷风、地震、地陷、雷击等灾害造成的损失,以及施救、整理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有的还负责意外保险事故造成人员烧伤的部分医疗费用。
  (二)责任免除
  意外保险人不承担的危险主要有:被意外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在公路上碾打农作物引起的损失;场院内除意外保险农作物之外的其他财产损失;被意外保险人违反公安、消防、气象、意外保险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而造成的意外保险农作物损失;发生灾害事故时,被意外保险人不采取必要保护或施救措施造成的损失。
  (三)意外保险期限
其意外保险期限比较短,从收割起运时起,至加工完毕离场入库时止。但考虑到农作物进入收获期后,经常会遇到火灾、冰雹、暴风雨等灾害,实际承保时,意外保险人通常把起保期向前推,定在收割、采摘前lo天左右;同时将意外保险期限向后延伸至交售入库时。其具体期限应结合不同地区的气候和自然条件确定,如我国某地区稻麦场火灾意外保险的期限是:大麦、小麦为5月15日至6月15日;油菜籽为6月1日至6月20日;早稻为?月15日至8月15日;单季晚稻为10月20日至12月20日。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农作物意外保险意外保险金额
下一篇:收获期农作物意外保险合同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