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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生被保险人不能控制的情况,运输合同在载明的目的地以外的港口或地点终止,或运送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前另行终止,那么本保险也终止,但若迅速通知了保险人并在本保险有效期提出继续承保的要求,以保险人要求的附加保险费为条件,保险继续有效直至货物在此种港口或地点出售并交付,或者,除非另有特别约定,直到保险货物到达此种港口或地点满60天,二者以先发生者为准,或者如果货物在上述60天(或任何约定的延展期间)内被运往载明的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直至根据上述第8条的规定而终止。
顾名思义,此一条款主要是针对运输合同终止的情况。运输合同终止的原因可能是船东或其他承运人决意放弃航程或者是船舶被阻滞在某一地点。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及时通知保险人并且提出续保的要求,保险责任随着运输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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