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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允许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贷款

退保就是终止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此后如想获得保险保障必须重新办理投保手续。退保对于保险人来说,则是减少了业务量。因此,退保对于被保险人和保险人来说都是不利的,与其任凭投保人退保,不如把责任准备金借给投保人急需,为此,就产生了贷款条款的规定,贷款条款又称保单贷款条款或保险单质押贷款条款,是人寿保险合同中关于允许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贷款的规定。贷款条款的基本内容是: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一般为二年)后,投保人可以以保险单为抵押(即把保险单抵存于保险人处)向保险人申请贷款, 贷款金额以低于该保险单项下积累的责任准备金或退保金为限。投保人应按期归还贷款并支付利息。如果归还贷款本息之前发生了保险事故或退保,保险人则从保险金或退保金中扣除贷款本息。当贷款本息达到责任准备金或退保金的数额日寸,保险合同即行终止。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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