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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保险案例分析,家庭财产险介绍

现实生活中存在许多保险案例,因各种原因导致理赔纠纷。今天将为消费者介绍几个典型的家庭财产保险案例,给想要购买家庭财产保险的消费提供参考。

案例一:

小张于2007年4月21日在陕西某保险公司购买了“家庭财产保险”三份,当日,保险公司向其出具了该险种的保险单。承包范围为:房屋及附属设施、房屋装修。保险期间为:2007年4月22日至2008年4月21日。2007年9月21日,一场大雨后,小张的房子出现墙体裂缝。小张遂到保险公司报案,认为损失属于承保范围,请求按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保险公司对造成裂缝的原因进行鉴定后认为,损失的造成是由于房屋存在固有的缺陷,在免责范围内,故拒绝赔偿。双方协商未果后,小张诉至法院。

【案例分析】

家庭财产保险,简单称为家财险,主要保险责任包括:火灾、爆炸、雷击、冰雹、洪水、海啸、地震、泥石流、暴风雨等一系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但是财产的自由缺陷确是肯定发生的损失,因此不属于可保风险,应予免责。本案中,保险公司对造成裂缝的原因进行鉴定后认为,损失的造成是由于房屋存在固有的缺陷,在免责范围内,因此可以不予赔付。

案例二:

李先生出差回家发现家里被盗,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十日后,李先生突然想起自己购买过家庭财产保险,遂打电话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了解情况后,以在出险后未及时通知为由拒绝赔偿。

【案例分析】

投保人在投保家庭财产保险时一定要看清楚保险合约的条款。一般条款里都会有及时通知的概念,这个概念是指家庭财产保险案例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尽快通知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及时到现场勘查定损。李先生由于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导致不能理赔,的确属于免责范围。因此在购买保险后,消费者要保存好自己的保单,也不要忘记已买保险这回事。

购买家庭财产保险时,消费者尤其要注意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遇到不懂的问题要及时咨询保险公司相关人员,以免在出现后出现上述两个案件中的情况,失去了购买保险的最终意义。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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