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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得到,一位市民从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促销广告前经过自己的车被别人撞了,如果遇到赖皮或根本找不到责任人,只能自认倒霉。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最大的亮点在于,因第三方对投保车辆造成保险事故时,投保人可先直接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车损险的保险金额协商确定

  据了解,与现行的车险条款相比,征求意见稿调整了车辆损失险承保、理赔方式,删除了十余条免责条款,同时简化了索赔资料,优化了条款条例。

  针对近期商业车险市场中受关注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热点问题,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在承保时,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投保时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协商确定,或根据其他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在理赔时,保险机动车发生全部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保险机动车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谁承保谁负责赔偿

  以前流行这么一句话,宁可负全责,也不愿负次责。原因就是,找一家保险赔付比找两家保险公司方便。面对无责不赔的问题,条款同时规定,因第三方对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被保险人,保险公司在赔偿金额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未来在第三方责任险中,将首先由保险公司提前做出赔偿,最后再进行代为求偿。

  重庆工商大学的保险专家樊国昌教授告诉记者,与现行的条款不同,目前发生事故要根据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承担的事故比例进行赔付,如果按征求意见稿,根本无需考虑责任的问题,直接找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剩下的事情让保险公司去解决,免去了被保险人很多麻烦。

  驾照失效也可获赔

  与此同时,本次征求意见稿还删除了原有商业车险条款中的十余条责任免除,例如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等,都纳入了保险责任范围。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驾照 车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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