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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投保单骗来保险金 骗保的行为不可取

保险推销员上门服务,但你可曾想到过他们中有些人是借保险行骗。日前,成华区法院判决的一起合同诈骗案件就给广大市民提了个醒:曾在保险公司工作的梁某利用客户对保险公司的信任,轻易地骗到了155000元保险金,日前梁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处罚10万元。

梁某2006年3月至8月在某保险公司四川分公司从事保险代理业务。2006年5月至2007年6月期间,梁某用该保险公司业务员身份,在建设路销售多个险种,在骗取了曾某、何某等6人的155000元保险金后,伪造了个人寿险投保单、续保批注单,将这些钱据为己有并全部耗用。去年6月13日,梁某被逮捕。

法院认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保险合同及合同附件,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由于梁某不能退赔经济损失,法院依法给予从重处罚。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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