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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如何做省内转移,社保转移手续有哪些

我在深圳买了4年养老保险,今年7月离开深圳到中山工作,在一家个体工商户做店员。请问社保如何转移?我知道要先到深圳社保个人服务中心开具缴费凭证,之后不清楚的具体问题如下:

1、是否要我工作的个体工商户先给我参保,我在阜沙工作,去阜沙社保局可以办理吗?之后才能去市社保局开展社保接收函?是否要有工作单位后才能开接收函?去开接收函具体要准备哪些材料,

2、能不能先去开市社保局开接收函再去深圳开缴费凭证,并一起办理转移?

3、个体工商户给店员参保,要准备哪些资料?去哪里办理?

解答:

1、总的来说,流程为: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后台所有手续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处理。

2、具体的时间规定: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阜沙)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和《缴费凭证》。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3转移的账户金额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资金转移中,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而统筹基金(即单位缴费)实行部分转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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