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外省医保缴费的年限,医保能否异地转移呢

外省的医疗保险能否转到沈阳来?医保缴费年限能否转移?这些问题是沈阳市市民向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12333综合咨询服务中心提出的疑问,详细解答请看正文。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12333综合咨询服务中心

1、大东区张女士问:我侄子在外省工作时单位给交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请问医保能否转到沈阳?

答:根据《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参保人员异地流动后医疗保险关系转移问题的通知》(沈劳社发[2006]60号)及《关于参保人员异地流动后医疗保险关系转移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6]32号)第二条异地流动的参保人员只转移医疗保险关系,医疗保险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费不予转移的规定,张女士的侄子可以把外地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转到沈阳来。

2、沈河区岳女士问:低保户现在每月交医保是280元,以后不是低保是否能转成每月交一次医保费用,低保时交的费用是否还可以算在自己的医保账户内?

答:2009年9月1日以后,根据《关于完善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沈劳社发[2009]43号)第二条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其缴费年限不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规定,岳女士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参加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不能视同为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

3、铁西区艾女士问:我丈夫没有工作,养老保险一直交,但没交过医疗保险,现在想交医疗保险还用补以前的费用吗?

答:根据《沈阳市城镇灵活就业等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沈劳社发[2003]41号)第十一条本办法实施后达到法定劳动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须从25周岁前办理参保手续。无合理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保的,须从25周岁起补缴医疗保险费及滞纳金后,自缴费次月起6个月内只能使用个人账户基金,6个月后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和《关于调整灵活就业等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缴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沈劳社发[2007]36号)第一条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劳动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时可选择按上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0%或6.8%的比例补缴,缴费比例选择后不允许再变更。未按规定时间参保的,须以参保时执行的上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选择比例补缴费用的规定,可办理医疗保险。

具体手续:盛京银行医保缴费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均用B5纸复印)、近期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银行代扣存折)、失业证(领取过失业金的人员提供)、2004年1月1日以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还需提供养老保险变动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

艾女士丈夫首次参加医疗保险,须从2004年起开始补缴医疗保险,按补缴时的上年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选择6.8%(没有个人账户)或10%(有个人账户)缴费比率参保缴费。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缴费年限 缴费 医保
上一篇:定期寿险哪家好,定期寿险的优势有哪些呢
下一篇:什么是老年护理保险,护理险在摸索中前行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