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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注意事项,投保与参保人名不一致咋办

人们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就会选择为自己投保一份保险。问:我今年47岁,1986年进入企业,是合同工,当初由于一些原因用他人的名字填档案,但买社保是用本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共买了15年。我想请问人事档案和买社保的名字不一致,那么我60岁退休时,是否一定要劳动部门拿回档案才能办理退休?

答:首先,我们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知道为了个人原因冒用他人的姓名这是不对的,明显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这是不可取的,因此造成的损失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

其次,你用他人名字登记的人事档案这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一方面没办法证明自己是缴费主体;而且,人事部门到社保办理员工的正式退休手续时,劳动局是要审核员工的年龄和工作视同缴费年限的。如果有本来应该确认的视同缴费年限,但因为个人的姓名信息对不上号,不会认同为您的档案,完全起不了作用。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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