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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案例,养老金账户存储额如何计算

我们来看一则最新的动态,这则动态是关于社保的一些内容,关于个人账户储存额组成以及计入比例问题,赵某于2000年7月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参加工作,在一家运输公司做司机。在参加工作的当月,单位就为他申报了养老保险,建立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赵某的工资是每月2500元,每个月单位都会定期扣除养老保险费25007%=175元。到2001年7月,赵某参加工作满1年时,其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中应该有如下数额的钱:(1)赵某自己缴纳的个人养老保险费总计为:25007%12=2100元;(2)单位为赵某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记人个人账户的部分为:25004%12=1200元;(3)以上两笔数额相加所获得的同期利息。三者相加,截至2001年7月,赵某在自己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上已经有人民币3682元。

个人账户储存金额并不是由单一的一部分构成的,据小编了解的就是它由三部分组成,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依照全国的现行统一规定,按照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计入,同时加上同期利息。

那么具体来说个人账户的储存金额由那三部分构成呢?我们一起来具体的了解一下,个人账户的储存金额就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个人缴纳的全部基本养老保险费;(2)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按被保险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一定比例划入的部分;(3)上述两部分的利息金额。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和劳动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个人养老保险账户计人比例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其中的个人缴费应当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1997年个人缴费比例为不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至少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企业缴费比例相应降低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占个人总工资的8%,企业缴费部分划到个人账户的比例应达到3%。

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得提前支取

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有哪些具体的规定需要我们了解呢?据小编了解到的相关信息就是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是职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计算基本养老金与个人领取养老金的主要依据。因此,为了退休后能够按时足额领到退休费,享受应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保障晚年生活无忧,职工从参加工作之日起,就应积极督促所在单位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手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当然,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账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由死亡职工的继承人继承。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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