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生育保险待遇有两项,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

参保职工可以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分为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两项,凡是按0.6%标准缴费的参保单位,其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都由医保中心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按0.3%标准缴费的参保单位,其女职工只享受生育医疗费,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仍按原工资渠道解决);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医疗费包括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另外还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产前检查费。

基金不予支付的生育医疗费:

1不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的;

2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规定的;

3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项目设施规定的;

4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5因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6治疗生育合并症的费用;

7按照国家或本市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如新生儿的费用、自费的营养药及物品、特殊病房(康乐待产室、家庭式母婴间、特护母婴同室、母婴同室的婴儿床位费)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医疗保险,不是所有大病都能理赔
下一篇:新型医疗险投保案例,医疗保险投保须知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