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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启动重点救助对象,商业医疗保险

2月17日,博州重点救援商业医疗保险全面启动,国家4万9000大公务员将受益匪浅。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不断提升救助工作水平,缓解民政重点救助对象在疾病尤其是重特大疾病治疗方面的费用压力,博州制定了《博州城乡重点救助对象商业医疗保险方案》。

该计划规定,城乡低保险目标、农村五名保险人员和重点优惠待遇对象可以自愿投保;城镇居民人均年保险费60元,农村居民人均年保险费40元。被保险人的物品,无论其年龄和健康,都不需要体检,可以直接投保。这个参保险种起付线2000元,赔付主要针对城镇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分段按比例进行赔付,最高赔付限额为17万元。

该计划还规定,一旦被保险对象入院,保险机构立即按照医疗机构的水平给予60至200元的门槛费。设立大病住院预赔保障制度,即当参保人员遇到大病需转院治疗、个人垫付医疗费确有困难的,经参保人员申请,保险机构要预付不超过40%的医疗费用,确保参保对象治疗的持续性和系统性。此险种属综合险种,包括健康险和意外险,填补了城镇医保、新农合没有意外伤害赔付的空白。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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