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合肥市劳动保障局获悉,遵照国家和省的统一规定,合肥市现起上调企退人员养老保险金,并从今日起开始发放,企业退休人员从现在起就可以到银行领取。
据悉,遵照我省统一规定,合肥市从2008年1月1日起对200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这是合肥市继2007年7月1日上调企退人员养老金之后的又一次调整。据悉,此次合肥市调整标准也完全遵照省劳动保障厅的规定统一执行,具体为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分为两部分一是2007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5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下同)每满一年另增加1.5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发给。
在此基础上,按国家规定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和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的人员,再适当提高标准。具体为
①退休前获得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60元;退休前获得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退休问题的补充规定》(国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