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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险需以团体为对象,有助规避企业风险

员工受伤不能承受伤害。团体意外保险完全避免了企业风险。团体人寿保险是以团体保险为基础的。保险公司签发一般保险单,为集团成员提供保险。具体来说,就是以公司作为投保人,由保险公司和公司签订一张总的保险单,保障对象包括公司的集体成员。

一般团体人寿保险是针对员工,即不仅在单位,而且在正常工作。退休人员和退休人员未列入本栏目,不能参加。而临时工、合同工虽然不是单位的正式职工,但是如果单位要求的话,也可以接受。购买团体人寿保险是以团体为对象,以团体的所有成员或者大部分成员为被保险人的一种人寿保险。一般都不需要进行体检。要求投保团体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组织,要有自身专业活动,投保团体寿险只是该组织的附带活动;投保团体中参加保险的人数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以前投保人数不少于50人,但近年来对人数的要求逐渐降低,10人、甚至少于10人也可承保,只是要提供相关风险状况的证明。另外就是对团体被保险人数比例的要求,如果保费是由单位和个人双方承担的,至少要全部合格职工人数的75%参加,如果保费由单位负责,则需100%参加。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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