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无证驾驶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不用赔

投保人将车辆交给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而后发生交通事故,在受害人已获得赔偿的情形下保险公司能否免责?近日,罗源县法院给出说法:保险公司对无证驾驶造成的人身伤亡不负赔偿责任。

去年11月28日,陈先生将他的小轿车借给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沈先生使用。沈先生驾驶该车在罗源城关附近,与骑电动车的黄先生发生碰撞,造成黄先生死亡及两车局部损坏。罗源县交巡警部门认定:沈先生负本事故全部责任,黄先生不负事故责任。

在交巡警部门主持下,车主陈先生与死者亲属达成了赔偿调解协议。

事后,陈先生向保险公司理赔未果,诉至罗源县法院。

庭审中,陈先生提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关于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保险人不负垫付和赔偿的规定,应属于无效条款。

保险公司则认为,肇事驾驶员无证驾驶,根据保险合同和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即便承担责任,也仅是垫付责任,在垫付后还享有追偿权利。

罗源县法院认为,陈先生与保险公司之间订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合法有效。陈先生在保险合同履行期间,将投保的车辆交给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沈先生驾驶,主观上有过错。陈先生赔付给死者亲属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是基于其侵权责任的大小而承担的赔偿责任。本案是合同纠纷,保险公司依合同拒赔保险金,其理由并无不当,遂驳回陈先生的诉请。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保险公司 保险
上一篇:车辆损失险要不要足额投保?车险怎么投保?
下一篇:车险全险责任免除范围,车险免责范围介绍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