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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定期寿险遵循三大原则,不可忽略全残保障

  与保险市场中的新兴保险市场相比,人寿保险可以说是一种比较传统和古老的保险类型。根据不同的计量标准,人寿保险可分为若干类,如时间、人寿保险可分为定期寿险和人寿保险。在此,谈谈定期寿险购买的三大原则。

  原则一:定期选购普通消费类是首选的纯消费性保险。归根结底,要以保费的最低成本尽可能高的保证,从而提高人寿保险在担保中的成本效益。

  由于人寿保险必须弥补“人不可避免的死亡”的限制,保费和保费的比例往往较低,而从财务规划的角度来看,年轻人的收入往往大于支出,现金流是正的。因此,有必要依靠人寿保险来防范死亡现金流和老年人退休的风险。收入一般低于支出后,预防现金流风险的意义相对较小。

  此外,纯消费型保险不具有储蓄的特征,因此,在保费相同的前提下,可比储蓄型寿险提供数倍乃至十数倍的保额,从而为投保人提供尽量多的保障。

  原则二:最好一次性购买定期寿险规定,投保人是可以自行选择保障年限的,一般来说,10年、20年、30年这三档是最常见的年限选择。

  若单纯从产品的角度来看,一次性选择30年的年限无疑是最佳选择。目前,大多数寿险为了防范投保者的道德风险,一般会对投保首年的保障有额外的限制(不完全保障)。若直接购买30年期的,这个不完全保障也就是第一年,但若分三次购买10年期保障,就要面临三次各为期一年的不完全保障,显然会增加保障的风险。

  当然,考虑到部分投保人手头拮据,只选择保费最便宜的10年期实属无奈,那么为了规避不完全保障问题,不妨在第一个10年期保障还剩1年的时候,就开始投保第二个10年期,通过两份保险叠加的方式来避免相关影响。不过,这样做法的缺点是虽然买了三个10年期保险,但实际保障年数仅为28年。

  原则三:我们不能忽视全面残疾来保护传统的人寿保险,而这一切都是人寿保险。但对于投保人而言,死亡造成的正现金流损失是可怕的,因为由高残障造成的劳动力损失造成的长期负现金流更令人恐惧。由此,越来越多保险公司在寿险产品中增加了对于“全残”的保障,而投保人最好也是选择全残和死亡均有保障的寿险。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寿险 定期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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