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投保人缴费不足15年,也享受养老保险

今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这部将于7月1日与社会保险法同时实施的规定明确,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也可通过其他方式享受养老保险。

规定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若未转入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规定明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新疆实现养老保险关系,全国转移
下一篇:什么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介绍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