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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了解:寿险期限并非越长越好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就会选择为自己投保保险,投保人较多,对投保期限的选择存在误区。为了合理规划人寿保险,必须熟练地选择保险期限。长期来看,误解越好;许多投保人总是认为保险期越长越好。这是个好主意,但也是个误会。

  没有实际的必要性和效果;例如,对于固定数额的保险,当考虑到通货膨胀时,相同数额的保险的实际保障能力急剧收缩,尽管可以保证其延长70年和80年。例如,一个30岁的投保人,投保20万元保险,在70岁和80岁时为事故支付相同的金额,但是根据5%的通货膨胀率,70岁的实际保护能力只有28000元,而80岁的实际保护能力是1.7元。可以看出,最终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它对实际安全能力影响不大,但对心理舒适度影响不大。

  保费过高,同一情况下,保费期限越长,保费越高。例如,最直接的比较是人寿保险和定期寿险,一个只能保30年,一个能保人寿,但成本差近3倍。精明的投保人可以发现,通过以上两点对比,保障期限越长,并不划算,相比这个额外的高昂保费花的并不值。

  期限选择两原则

  每一天的额外保障,都是投保人每一分的额外保费花费所带来。选择合适的期限,就意味着节约了合理的保费,如何巧妙选择保险期限来做合理规划呢?一般建议按照以下两类原则。

  区分单一保障和综合保障

  如果只需要单一保障,如疾病或死亡类,那么期限长点是比较好的选择。如果是需要同时达到多方面的保障,又当养老又保障疾病,那么在期限上就要多考虑其他因素,不一定要期限长。某些程度上,这个选择是由保费预算决定。

  例如一名30岁的男性投保人,有限保费下希望用一份保险,同时满足养老、死亡和重大疾病的保障要求,那么选择一个附带重大疾病保障的生死两全险,保障期限到60岁是一个比较好的解决办法。60岁前,保障疾病和死亡60岁后,领取生存保险金,实现养老需要。如果他保费充足,希望用两份保险,各自实现保障养老和重大疾病的需要,就可选择一个终身型重大疾病保险外加一个60岁后开始支付的终身型养老年金保险。

  特殊目的匹配特定期限

  很多情况下购买保险并非是为了寻常目的,而是因一些特定情况来寻求保险公司的风险保障。例如,为了房贷而增加风险保障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买保险还有规避债务的目的。也有很多富人是采用终身寿险的方式来分配遗产,同时避税。这些都是有特殊的保险目的,因此他们的期限选择也是要有特定期限。

  例如投保人打算买房子,贷款70万元,20年还清。他需要购买20年的房产抵押贷款保险或定期寿险。前者受益人为银行,后者受益人可以指定为自己的家属。在真的意外来临时,会给家庭带来财产堡。此时选择更长或者更短的保险,就无必要意义。

  如果被保险人有不止一个子女,由于担心将来在遗产分配上出现问题,可以采取购买人寿保险的方式,通常只投资一小部分,死后,可以按照约定的比例自动向子女分配保险费,同时可以免除。由于投保人很可能在年轻时就开始投保,很难知道自己寿命如何,选择定期寿险也许并不划算,终身寿险可能是更好的选择。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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