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香港一名债台高筑的保险经纪人与一名失业的朋友合谋,在东海附近的醉酒后溺死他的夜总会公关女友,企图骗取他一大笔钱。保险经纪人30日被判谋杀罪,被判无期徒刑,而他的朋友被判谋杀未遂罪,被判21年徒刑。邵德伟法官的判决,是邵德伟从事法律职业以来首次涉足此案,批评两名被告冷酷无情、自私自利、精心策划谋杀无辜妇女的行为。
2名被告为江某(29岁)无业和邹某(32岁),他是本案死者的男朋友。他们于去年2月12日被判谋杀罪和谋杀未遂罪,谋杀了34岁的夜总会公关女陈某。由两名妇女和五名男子组成的陪审团在第二天和第一天晚上撤出法庭进行审议,一致判定邹某犯有谋杀罪;第一名被告姜某未被定罪,另一名未遂犯有谋杀罪。
在判决中,邵谴责被告的恶心和冷漠行为。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可怕的谋杀案,因为他是法律专家。他指责两个人冒着巨大的保险费,无缘无故地看着香港的受害者亲属,最终杀害了年轻无辜的受害者。邵官不齿2人竟然连月合谋精心策划杀人案,更花时间上网研究杀人方法,之前也曾打算下手,只是苦无机会。
邵官续指,虽然首被告在海中行凶至最后一刻才决定收手,惜为时已晚,就算不将他判以终身监禁的最高刑罚,也下令他入狱21年。
首被告求情行凶后悔收手
首被告代表大律师吕某求情指,首被告是依从次被告指示犯案,为了使计划实行,次被告就算不懂游泳,也跳落海将事主的头按到水里,而首被告反而在行凶时终于感到生命可贵,在惊慌和后悔下收手,并向警方和盘托出事件,只是不想再错下去,希望法庭考虑轻判。
有消息人士指,被告千算万算,却算漏案发当日时值潮退,水深仅及腰,不谙水性的事主未有实时浸死,最后须落水行凶,并惊动途人协助,否则可能永不会有人揭发案件底蕴。
2人欠债动杀机冒签购寿保
案情指出,分别欠债10万元及20万元的首、次被告,为了筹措欠款而动杀机。2009年11月已和事主发展情侣关系的邹某,冒女友签名购入280万元寿保,受益人则是他。2被告又上网精心研究杀人方法,邹后来更申请将事主保险金额增加100万元,只是不获批。案发日,2人将事主灌醉,并带她到尖东海旁,事先选好无闭路电视的位置将她推落海。事主在海中呼救,邹即跳下水,一手执救生圈扮救人,一手按事主头落水。期间潜水教练周启邦经过,帮手救人,惟事主已溺死。
逮捕后,被告最初称该事件纯属意外,但是他的供词自相矛盾,对过路人表示怀疑。后来,他指出对方是主要的阴谋家。蒋邀请他谋杀他的女朋友,并答应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