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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社保局如何报销工伤的,怎么报销工伤

要了解南宁市社会保障局如何补偿工伤,请参阅以下介绍。

一、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确定工伤的书面申请,并同时抄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后,可最多延长三十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死亡严重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同时抄报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P>三、用人单位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报告时,应当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经过、现场证人和受伤人员的工资收入等情况,并提供调查证据。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调查了解工伤情况时,有关职工、当事人或者亲属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情况。

四、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申请并受理后,根据审核需要组织调查取证,在60日内作出是否工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申请人。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三十日。

五、用人单位逾期未申报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由该用人单位支付。

六、用人单位对隐瞒工伤事实或者向残疾职工及其亲属提交工伤报告的,可以进行打击报复,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社保局 社保 报销 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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