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社保费是否可以折算成工资发给员工,社保费用缴纳

社会保险费能否折算为职工工资?崔某于2009年2月受雇于苍山县一家公司。招聘时,公司私下与崔某达成了口头协议。公司没有为崔某参加社会保险,月工资多200元。随后,崔某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2010年2月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崔某不努力工作为由终止了与崔某的劳动合同。随后,崔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公司在工作期间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社会保险费。

仲裁委员会听证后,公司仅同意向崔某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拒绝为崔某支付社会保险费,理由是崔某在招聘时与崔某达成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协议,且崔某每月多支付200元。仲裁委认为,《劳动合同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仲裁委遂作出裁决:该公司支付给崔某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并为崔某补缴2009年2月至2010年2月的社会保险费。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社保费 社保 工资 保费
上一篇:威海女职工生育保险标准是多少,职工生育保险标准
下一篇:在上海交个人社保费用多少,个人社保费用怎么缴纳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