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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保险医药费报销范围,医药费报销范围

北京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无需到本市指定的医疗服务机构(医院)办理住院手续。但是,需要转移到市场治疗的,由医生填写诊断,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批。报市联合管理办公室备查。应急处理应在10天内按规定程序进行。

可报销项目为:

<P>1、床位费(乡镇医院每天不超过12元,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每天不超过15元);

2、药品费(药品使用范围执行省规定的药物目录);

3、检查费(检查、化验等,限额600元);

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结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5、手术费(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6、输血费(手术或抢救,每次住院最高限额500元);

7、材料费(每次住院最高限额2000元);

8、各种癌症患者的放射治疗、化疗和肾衰竭需要透析门诊费用,这些费用作为住院费用补偿。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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