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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宫外孕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和流程有哪些

第一、宫外孕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

1.用人单位按照《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及时参保、连续缴费,其参保职工自履行足额缴费义务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参保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第二、宫外孕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有哪些?

社保卡、出院小结、住院结算单、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费用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

第三、宫外孕生育保险办理流程有哪些?

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后,用人单位携带材料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机构办理子宫外孕津贴的申领,核定待遇的次月末(30日),转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代发。

第四、宫外孕生育保险办理时间是什么?

子宫外孕医疗终结后一个月内申报。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生育保险 报销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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