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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是对失业人员的临时补偿,其主要目的是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安全。吉林省失业保险的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是什么?本文将详细介绍吉林省失业保险的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

吉林省失业保险待遇要求

1.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已经履行缴费义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吉林失业保险金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吉林省失业就业登录证》;

4.《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5.《失业登记通知单》。

失业保险金期限领取标准

1.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不足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年限满2年不足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年限满3年不足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年限满4年不足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年限满5年不足6年的,领取14个月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年限满6年不足7年的,领取15个月失业保险金;

7.累计缴费年限满7年不足8年的,领取16个月失业保险金;

8.累计缴费年限满8年不足9年的,领取17个月失业保险金;

9.累计缴费年限满9年不足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10.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的,从第10年开始,累计年限每增加一年,增加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为24个月。

吉林失业保险金注意事项: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政策生育的,可以享受300元人民币的生育补助金。

吉林失业保险金停发标准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60日不领取失业保险金,且不向承办其失业保险登记的就业服务局如实说明本人求职情况的;

7.无正当理由,两次拒不接受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工作的;

8.按国家或者省的有关规定领取了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费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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