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失业保险指的是什么呢?它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社会集中建立,对失业暂时中断生计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制度。在他们失业期间,促进他们的再就业。
许多被保险人知道,只有在失业后满足三个条件,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网络专家指出,如果失业,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您可以使用失业保险金:根据失业保险规定,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缴纳费用一年以上;不可超过我想中断工作;已经登记失业和求职要求。
那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是多少个月,你知道多少?
据了解,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时间十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总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当然,各地的失业保险条例可能有所不同,当地失业保险待遇的具体最长期限可向当地社会保障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