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盛世传家终身寿险——合同载明有效保额每年2.0%递增
一、产品特色
1.稳如磐石,保额终身递增
有效保险金额每年按照2.0%确定递增直至终身,穿越周期波动,守护财富长期生命力。
2.盛世之选,兼顾灵活与安全
提供终身身价保障的同时,亦可通过减保,保单贷款等方式灵活应对人生各阶段资金需求。
3.传家有道,财富精准传承
依托终身保障与指定受益人,实现资产定向,私密传承,延续关爱与责任,守护家业长青。
二、投保要素
投保年龄:出生满5天-73周岁
交费期间:趸交,3/6/10年交
保险期间:终身
三、投保示例
示例一
45周岁的王先生为自己投保了“太保盛世传家终身寿险”,选择了6年交,年交保险费100,000元,保险期间终身。
王先生可享的保单利益如下: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1、若王先生在交费期内身故或全残,按照下列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x对应比例;②现金价值。
2、若王先生在交费期后身故或全残,按照下列三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对应比例;②现金价值;③有效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 | 对应比例 |
| 41-60周岁 | 140% |
| 61周岁及以上 | 120% |
注:1、交费期内指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合同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交费期后指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合同生效对应日(含)之后;2、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90日内保单利益将有所不同
示例二
李先生为0岁的儿子李贝贝投保了“太保盛世传家终身寿险”,选择了10年交,年交保险费100,000元,保险期间终身。
李贝贝可享的保单利益如下: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1、若李贝贝未满18周岁时身故或全残,按照下列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②现金价值。
2、若李贝贝年满18周岁且在交费期内身故或全残,按照下列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X对应比例;②现金价值;
3、若李贝贝年满18周岁且在交费期后身故或全残,按照下列三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X对应比例;②现金价值;③有效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的到达年龄 | 对应比例 |
| 18-40周岁 | 160% |
| 41-60周岁 | 140% |
| 61周岁及以上 | 120% |
注:1、交费期内指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合同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交费期后指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合同生效对应日(含)之后:2、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90日内保单利益将有所不同。
本文来源:太平洋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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