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保障
第一部分(主險): 辦公室財物保障 | |||||
提供全面保障閣下辦公室之設備(如貨版、存貨、傢俬)自置室內裝修、裝置,室內隔牆玻璃等 | 投保額 | ||||
保障範圍 | 最高賠償額: 每宗 HK$ | ||||
固定玻璃損毀 | 100,000 | ||||
辦公室內財物及設備於短暫搬離時的損失 | 主險保額的15% | ||||
個人財物損失(包括僱員之財物) | 5,000/ 僱員,每宗 10,000 | ||||
意外後的廢物清理 | 主險保額的10% | ||||
文件於運送途中損毀 | 10,000 | ||||
火災後重置滅火器 | 50,000 | ||||
第二部分:業務中斷保障 (伸延保障) | |||||
意外後需恢復正常業務運作引致的額外開支 | 保障期:12個月 最高賠償額: 每年 $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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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受保場所或臨近建築物無法進入而需要的額外開支 | 最高賠償額: 每宗 HK$ | ||||
因受保場所發生刑事罪案、食物中毒、環境污染需暫時關閉 | |||||
災後因受保場所的公共設施如水、電、煤等損毀而被逼暫停營運 | |||||
伸延保障 | |||||
專業會計費用 | 50,000 | ||||
第三部分:現金損失及個人意外保障(伸延保障) | |||||
被搶劫或爆竊而損失的現金(包括劃線支票,郵政匯票,銀行匯票、信用咭收據) | |||||
保障範圍 | 最高賠償額: 每年/ 每宗 HK$ | ||||
劃線支票 | 300,000 | ||||
營業時間內受保辦公室被搶劫的現金 | 50,000 | ||||
攜帶現金往返受保辦公室及任何銀行 | 50,000 | ||||
在非辦公時間內存放在受保辦公室內的夾萬,或保險室的現金 | 50,000 | ||||
在非辦公時間受保辦公室鎖於抽屜內的現金 | 5,000 | ||||
僱主或指定僱員攜帶現金往返受保辦公室及家中 | 2,500 | ||||
僱主或其僱員於辦公室內因搶劫或爆竊引死亡或永久完全傷殘 | 50,000 | ||||
第四部分 : 公衆責任保險(伸延保障) | |||||
保障保戶及其僱員因從事保戶業務,因疏忽引致意外而須對第三者承擔的法律責任 | 最高賠償額: 每年/ 每宗 HK$ 10,000,000 |
自選保障
第二部分 : 業務中斷保險 最高賠償額: 每一投保地址每年 HK$45,000 | |||||
「新冠病毒肺炎」抗疫額外開支或租金保障,每一投保地址每天限額 HK$3,000 | |||||
第五部分 : 僱員補償保險 最高賠償額: 每宗 HK$100,000,000 | |||||
保障保戶/ 僱主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的規定下,僱員因工作導致身體受傷或死亡而須對涉事僱員承擔的法律責任。 | |||||
伸延保障(如有需要,投保時須明確要求及支付額外保費): | |||||
惡劣天氣 及 參與福利活動 | |||||
僱員海外出差 |
免賠頟 (每一投保地址) | 樓齡不超過35年 | 樓齡不超過45年 | ||||
第一部分 | 因颱風、水損引致損失 其他損失 |
每宗:HK$3,000或保額的10%,以較高者為準 每宗:HK$1,000 |
每宗:HK$7,500或保額的10%,以較高者為準 每宗:HK$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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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 災後無法進入被保場所 抗疫額外開支或租金 |
首24 小時 首24 小時 |
首24 小時 首24 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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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 因水浸引致損失 其他損失 |
每宗:HK$3,000或保額的10%,以較高者為準 每宗:HK$1,000 |
每宗:HK$7,500或保額的10%,以較高者為準 每宗:HK$1,000 |
主要除外責任
- 任何核武器物料、恐怖主义或龔擊
- 戰爭﹑侵略﹑外敵行動、戰鬥、類似戰爭行動和內戰
- 除第二部份“營業中斷” 保障之外的間接性損失或損毀
- 由政府机关下令清拆或銷毁的财产
*詳盡條款及細則,請參閲保單條款,並以保單條款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