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家庭生育保险缴费结算受理条件:
1、职工生育、计划生育时,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规定继续参加生育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并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
<P>2、计划生育或者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宁波市生育保险待遇结算申请材料:
1、女职工生育,需填写《宁波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核准)表》----生育人员待遇,加盖单位公章,具体申报材料见表格;
2、未就业配偶生育,需填写《宁波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核准)表》-----未就业配偶医疗费用,加盖单位公章,具体申报材料见表格;
3、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需填写《宁波市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加盖单位公章,具体申报材料见表格;
4、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次月,需填写《宁波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核准)表》----计划生育手术待遇,加盖单位公章,具体申报材料见表格。
宁波家庭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办理流程:
产假期满后30日内,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经生育治疗机构批准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