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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流程是什么?住院报销流程介绍

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流程是什么?

1、进入或离开医院时,必须在每一指定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内持有医疗保险IC卡办理出入境登记手续。

在医院,个人应提前支付2000元医疗费用,出院后多补少补。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急诊住院未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入院后第二天(顺延假期)到医保管理窗口凭急诊证明补办住院手续,医疗费用超过期限的,应当自负费用。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起付线分为三个层次:

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一级医院400元。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转诊(院)的,须经定点医疗机构(三级以上)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

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4、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将按照相关政策计算报销金额和个人应支付的金额。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城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自行支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被保险人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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