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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退人员养老金如何计算?一起来看看吧。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办理病退的条件有哪些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病退职工计算养老金待遇时,取消新老办法对比,使用新办法计算。计算公式: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1-提前年限×2%)+个人帐户养老金其中:“过渡性养老金”是指按职工1995年以前缴费年限、缴费工资等推算的储存额除以120计算的养老金。“调节金”是指按省规定的当年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乘以5%,乘以职工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再除以职工全部缴费年限计发的调节金。按照相关规定病退人员不按照提前退休扣减基本养老金。

一、办理病退的条件:

1、凡是在个人窗口参保的下岗失业人员符合因病、非因工致残的,竟本人申请均可办理。

2、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达不到上述年龄因病可以办理退职。

3、工龄15年以上。

4、经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哪些病可以办理病退?

按照国家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将伤残等级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从劳动能力丧失的角度来判定,可确认一至四级伤残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六级伤残可确认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伤残可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如果被确诊为癌症的,不论是什么癌症,都容易被确认为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性达到50岁,女性达到45岁可以因病退休,达不到此年龄的,可以因病退职。总的来说,病退有点典型的地方色彩,具体事宜可咨询当地的劳动局。

本文标签: 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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