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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住院保险能报销多少?需要学校开证明吗?

对于家长来说,孩子的学习和健康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上学期间如果孩子生病的话,是非常担心的,不仅孩子的学习进度会受到影响,更大的可能是孩子的健康出现了问题。如果病情严重,甚至会对家庭造成致命的打击,而住院保险的一些保障可以减轻家长们的经济负担,给予家庭一定得经济支持,本文就为大家介绍一些学生住院保险的相关信息以及规定。

一、参保缴费

学生保险的缴纳时间是与学生上学的周期相对应的,由于学生从九月份开始为一个新学期,所以住院保险自今年9月份开始,学生保险每人每年150元,学生按学年收费,保险有效期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市医疗保险处和教育局联合下文要求学生在所属学校参保交费。因此,家长朋友们就不要在社区或村里再重复参保了。

二、医保待遇

(一)住院医疗待遇:

1.起付标准。一个保险年度内,居民首次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900元。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住院的,不再设起付标准。

2.支付比例。起付标准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一级医院支付比例为8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的基本药物费用支付90%;二级医院支付比例为70%;三级医院支付比例为60%。

3.支付限额。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医疗费和门诊慢性病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累计为12万元。

(二)普通门诊医疗待遇:

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乡镇、街道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50%。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20元。随着门诊统筹筹资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普通门诊医疗待遇。

(三)参保居民因意外伤害住院,无第三方责任人的,统筹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有第三方责任人的不予支付。因见义勇为或执行救灾救援等公益任务而负伤住院,须提供县级或县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按正常疾病住院支付政策执行。

三、就医结算。

1、参保学生因病需要住院时,应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交医生/护士办理医保住院登记。出院时,患者只需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2、因意外伤害造成的门诊医疗费用,医院不能按上述1直接报销的,需出示学校证明信,门诊病历和费用发票到聊城市医保事业部审计部备案调查,再到医疗管理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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