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保险业与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随着我国新型保险品种的增多,保险市场也在迅速发展。保险合同是最大的诚信合同,如果投保人不如实告知,将导致保险合同的终止。在我国保险实践中,由于保险知识的技术性、复杂性和专业性,同时,一些投保人缺乏保险知识,保险意识相对薄弱,纠纷不断,由于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拒绝承担保险责任,是保险人在诉讼当中多次使用也是最有力的抗辩事由,不能保障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保险法起步较晚,大多数制度都是在吸收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国情而制定的,包括告知义务制度。根据国内相关理论,保险法中的如实告知义务是指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披露保险标的的的重要事实,如实告知保险人。或者认为告知义务也称作如实告知义务,如实披露义务,是指保险合同在订立时,投保人应当将保险标的的有关重要事项如实向保险人做出陈述或说明,以使保险人准确评估危险情况以决定是否承保或以何种条件承保。告知义务的定义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义务主体为投保方,接受主体为保险人;告知的时间为合同订立时;告知的主要内容是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目的是使保险人了解保险标的的危险状况,以便决定是否承保或者适用何种保险费率。

我国《保险法》第16条规定“投保人负如实告知义务”,即规定我国的告知义务人为投保人。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往往不是同一人,有时候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更为了解。如果被保险人不负有告知义务,那么保险人对标的的危险估计可能就不那么准确。因此,对我国《保险法》第16条有关告知义务人的规定,笔者认为应当作扩张解释,即负有告知义务的投保人既包括投保人,也包括被保险人。

那么如果违反告知义务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呢?不同的国家规定也是不同的,我们国家采取的是解除主义,也就是说如果告知义务人不履行义务,保险人有权选择解除保险合同。另外其他国家还会采取的一种方式就是无效,即一旦义务人违反了告知义务,保险合同从法律上就失去效力。

本文标签: 保险法 人身保险
上一篇:2020年种植业保险政策的新动态
下一篇: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