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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对于医疗保险来说,它是大家最为熟悉的保险类型之一,也是目前我们国家覆盖范围非常广泛的一种基本保险。我们每个人都会生病,我们生病的时候必须去看医生,看病必然会产生医疗费用,因此我们需要医疗保险保障我们的就医问题,今天我们来看看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医保报销范围目录: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医疗保险对于我们而言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是指被保险人到医疗机构就诊,发生医疗费用时,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医疗保险具有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两种功能,也就是说,疾病风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受到相同风险威胁的所有成员共同承担,并用集中医疗保险基金对疾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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